相关教职工:
为落实《吉林省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吉政发〔2004〕16号)、《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和《金沙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费发放的通知》(校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3年9月30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以及 2012年底以前退休,尚未领取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退休职工。
二、发放标准:
已参加省医保的退休职工,由学校发放奖励费1500元,省医保局发放奖励费500元(另行通知);未参加省医保的退休职工,年底由学校一次性发放奖励费2000元。
三、具体要求:
1.填写《金沙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一式两份。
2.集体所有制退休职工填写《金沙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集体所有制退休职工审批表)一式两份。
3.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退休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程序及时间:
1.2013年9月30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交到本人所在校区离退休办。
2.集体所有制退休职工将审批表交集体所有制人员管理办公室。
3.各校区离退休办和集体所有制人员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汇总电子档案,于10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资料及电子档案交至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
4.2013年11月1日将拟发放奖励费名单公示一周。
5.2013年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于12月工资中体现。
计划生育办公室电话: 85168791 85168789
联系人:崔柳 邮箱:cuiliu@jlu.edu.cn
附件:
1.《金沙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
2.《金沙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审批表》(集体所有制退休职工审批表)
3.《2013年度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汇总表》
计划生育办公室
集体所有制人员管理办公室
离退休工作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见校内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