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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3-1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4-3-10 13:58:50

校教字〔2014〕8号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教学工作的主旋律,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巩固本科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学校决定开展第六届“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是一项全面展示青年教师职业素养、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水平、教学艺术和教学效果的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和广泛动员,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学院初赛,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

2.每个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大赛学部复赛的名额,原则上按该单位符合条件青年教师总人数的10%确定。

3.学校根据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学院初赛、学部复赛、学校决赛等三个阶段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比赛。

二、申报参赛教师条件及学院名额分配

1.通过岗位培训合格的在岗教师,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注重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职业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两年内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并无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

3.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含36周岁);

4.参赛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3。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向学校推荐参赛教师。2013年学院已提前开展的相关竞赛其结果可直接向学校推荐。

三、比赛主要内容和程序

1.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以课堂教学为主,参赛教师自己挑选所承担课程的一个单元内容进行示教,示教时间为20分钟;

2.参赛教师必须提供书面教案(一式11份),并在比赛前交评委专家审阅。参赛教师在规范书写板书的同时,要恰当、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课件,但不能完全替代板书或将讲稿全部移植到课件上;

3.由学校组织专家和学生按照教师教学竞赛指标体系进行现场评分。专家评分占70%,学生评分占20%,教案占10%;

4.学院的初赛参照学校的竞赛形式和内容自行确定。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应全部参加学院初赛。通过全员参与,将竞赛作为普遍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提高活动,全面展现青年教师的教学风采。

四、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10日—4月4日,各学院(中心)组织初赛,根据分配名额推选参加学部复赛教师;注意:学院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是3月21日,3月24—28日学院组织初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且,响应学院文件号召,经领导商议决定,我院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初赛,望周知!

2.4月4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金沙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申报表》(一式三份)和《金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到邮件:chengyin@jlu.edu.cn,联系电话:85166929;

3.4月21日—5月16日,各学部进行复赛。

4.学校决赛暂定于2014年6月进行,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的青年教师颁发获奖证书和教学成果奖励津贴。

六、组织领导

金沙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社处、工会共同举办,并成立竞赛领导小组,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领导、资格审查及业务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金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申报表

2.金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

3.“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各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

教 务 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
  1. 附件一:金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申报表.doc
  2. 附件二:金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xls
  3. 附件三:“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大赛”各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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