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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哲学学会关于第七届理事会换届的通知

日期:2014-03-07 点击数: 来源:

吉林省哲学学会文件

省哲字[2014]001


吉林省哲学学会关于第七届理事会换届的通知

省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哲学学会决定20143月开始启动第七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登记

吉林省哲学学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由单位统一申请,并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可由省内相关单位在编人员和本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组成,单位会员人数不能低于10人,单位会员的成员不必重复申请个人会员;个人会员由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个人会员必须是省内相关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在哲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团体的决议;()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理事推荐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会员数,在会员中按比例推荐理事,在理事中按比例推荐常务理事。理事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常务理事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推荐理事数为本单位会员数的三分之一,推荐常务理事数为理事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资格:(1)年龄在65岁以下;(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与哲学科研、教学及其他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3)履行过会员登记手续;(4)已缴纳会费。

各单位理事推举工作结束后,被推举的理事请于330之前填写《理事推荐表》。登记表电子版请发至学会秘书处邮箱:zhuwjmail.jlu.edu.cn;原件由单位盖章后寄至吉林省哲学学会秘书处(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学会将对所有理事进行资格审查,日常工作由学会秘书处办理。

秘书处联系人:朱文君 李慧娟

联系电话:(0431851676131359649524013504431727

传真:(043185167613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邮编130012

三、会费交纳

单位会员由各会员单位统一交纳会费,成员免收会费。个人会员由个人或所在单位交纳会费。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须在325日前交纳登记会员费。会费标准为:单位会员:5000/单位;个人会员:200/人。

会费交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的两种方式。

银行汇款:户名:吉林省哲学学会,账号:157202501235,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现金缴纳请到学会秘书处(金沙匡亚明楼425室),联系人:朱文君。

秘书处统一开据吉林省财政厅监制的正式会费收据,并于换届大会前发放。如需邮寄,请与秘书处联系。

四、酝酿学会领导

4月上旬在常务理事中酝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并上报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吉林省民政厅审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处级、厅级)须填写《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五、召开换届大会

4月中下旬召开吉林省哲学学会换届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和理事聘书。

吉林省哲学学会

201435

附件1:单位会员登记表.doc

附件2:个人会员登记表.doc

附件3:理事推荐表.doc

附件4: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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