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哲学学会文件
省哲字[2014]001号
吉林省哲学学会关于第七届理事会换届的通知
省内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哲学学会决定2014年3月开始启动第七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登记
吉林省哲学学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由单位统一申请,并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可由省内相关单位在编人员和本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组成,单位会员人数不能低于10人,单位会员的成员不必重复申请个人会员;个人会员由个人申请,并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个人会员必须是省内相关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哲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理事推荐
各会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会员数,在会员中按比例推荐理事,在理事中按比例推荐常务理事。理事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常务理事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推荐理事数为本单位会员数的三分之一,推荐常务理事数为理事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资格:(1)年龄在65岁以下;(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与哲学科研、教学及其他与本学科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3)履行过会员登记手续;(4)已缴纳会费。
各单位理事推举工作结束后,被推举的理事请于3月30日之前填写《理事推荐表》。登记表电子版请发至学会秘书处邮箱:zhuwj@mail.jlu.edu.cn;原件由单位盖章后寄至吉林省哲学学会秘书处(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学会将对所有理事进行资格审查,日常工作由学会秘书处办理。
秘书处联系人:朱文君 李慧娟
联系电话:(0431)85167613,13596495240,13504431727
传真:(0431)85167613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邮编130012。
三、会费交纳
单位会员由各会员单位统一交纳会费,成员免收会费。个人会员由个人或所在单位交纳会费。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须在3月25日前交纳登记会员费。会费标准为:单位会员:5000元/单位;个人会员:200元/人。
会费交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的两种方式。
银行汇款:户名:吉林省哲学学会,账号:157202501235,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现金缴纳请到学会秘书处(金沙匡亚明楼425室),联系人:朱文君。
秘书处统一开据吉林省财政厅监制的正式会费收据,并于换届大会前发放。如需邮寄,请与秘书处联系。
四、酝酿学会领导
4月上旬在常务理事中酝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并上报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吉林省民政厅审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处级、厅级)须填写《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五、召开换届大会
4月中下旬召开吉林省哲学学会换届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颁发会员证书和理事聘书。
吉林省哲学学会
2014年3月5日
附件1:单位会员登记表.doc
附件2:个人会员登记表.doc
附件3:理事推荐表.doc
附件4: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