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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预算及实习教学经费

日期:2014-10-10 点击数: 来源:
关于编制2015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预算及实习教学经费
预算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4-10-10 8:27:55 字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财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单位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14〕34号)要求,2015年度经费预算工作将于2014年10月31日申报结束。现将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预算的教学单位,包括全校人文、社科、理学、工学、信息、地学、医学、农学8 个学部各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承担公共基础教学的单位,即公共数学教学中心、公共物理教学中心、公共化学教学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学与研究中心、公共体育教学中心,要独立申报预算。农学部公共基础教学实验室经所归属的公共教学单位审核批准后可单独申报建设项目。

各单位申报预算的实际批复,将根据学校2015年预算下达指标、2013版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工作完成情况、教学仪器年终使用效益评价等情况综合评审后批复。

二、关于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该类项目为专项预算。预算的依据为实验教学大纲及实验项目卡、实习教学大纲。各单位根据现有设备及2014年度项目批复情况,在《2014-2017年实践教学条件(设备类)建设计划》范围内,再次认真论证所需设备,详细填写《2015年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与之对应的《2015年申报设备购置项目预算明细表》(附件2);单位所申报项目还应汇总填写《2015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3)。未列入《2014-2017年实践教学条件(设备类)建设计划》的需求,原则上不予支持。

虚拟实验项目、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经费申请,随本次预算申报工作进行。已提交备案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基本办学条件建设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每个建设项目须单独填写《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多门课程、多个实验项目、或多个实践环节共享的仪器设备,应包含在一个建设项目中,不可拆分。

二、关于实习经费预算申报

实习经费是指支持本科培养方案中独立实践教学环节运行所需经费,支出范围按照2009年12月颁发的《金沙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其中指导教师外埠实习补助费按照最新差旅费标准预算。

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即开课单位)为实习费预算主体。在10月20日之前,授课单位应及时与开课单位沟通实习教学安排计划,双方合作填写《2015年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4),由授课单位提交教务处。

新增外埠实习的专业、环节、地点,学院在预算申报中须特殊说明。

学院上报时间:10月17日

三、相关要求

1、严格论证

各单位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及本科生实习教学经费预算,须经过由相关人员参与的论证工作程序。凡是不经过论证直接申报的,将影响项目经费的审批。

2、提交材料

在2013版实践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完成之后,各单位可根据新大纲要求安排建设计划、实习计划。

各单位2015年度经费预算经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在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0月2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学院上报时间:10月23日

附件:1.2015年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2015年申报设备购置项目预算明细表

3.2015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15年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申报表

5.《2015年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申报表》填写说明

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
  1. 2015年度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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