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及申报新一批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4-9-24 1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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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4〕78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促进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总结建设成果,提高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质量与水平,学校根据《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及遴选新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40号)要求,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及申报新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
请有关教学单位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组织验收及申报工作,学校将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以汇报答辩形式进行验收及申报遴选(答辩开始时间为13点,地点为基础园区实验楼243会议室),汇报答辩同时提交验收材料及申报材料。
附件: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及遴选新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40号)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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