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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5-06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身心健康。

二、推荐名额: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每校1人。

三、资助方式: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学校负责报销一学年两次往返旅费及接收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费用。各附属医院的报销标准由上述单位自行决定,学校师资培养经费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四、各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于5月8日(星期五)起到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中查询。为提高录取率,申请者应事先与接收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进行申报。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收学校的收费标准,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解决。

五、每单位限推荐1人,填写《金沙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管理”下载),于5月12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六、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2份纸质版《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到quyuji@jlu.edu.cn。

七、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在可能的条件下将会为教师争取额外的推荐名额。

师资培养科联系人:曲裕吉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学

联系人:文 鹏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2845(传)

电子邮箱:gnfwxz@163.com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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