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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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沙“研究生海外优质课程引进计划”(第五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6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利用海外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于2011年~2015年先后启动和实施了四期“研究生海外优质课程引进计划”,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立项要求

  (一)引进课程应是海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优势学科中的研究生优质课程,能够满足我校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求。

  (二)授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任职经历,且学术造诣较深,其学术水平能够胜任讲授该门课程的需要。

  (三)引进课程应面向我校相关专业的全体研究生。

  (四)引进课程授课学时应不少于40,并应在两星期内完成。

  (五)立项单位应与授课教师共同制定授课计划,并纳入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类别为选修)。

  (六)立项单位须指定一位外语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本单位研究生教师作为引进课程授课教师的助教。

  (七)立项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本单位教师听课,并积极开展授课教师与校内教师的教学交流与学术研讨等活动。

  (八)立项单位负责协调授课教师在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九)立项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引进课程的教材、讲稿、讲座和报告的文字及录音资料,建立海外优质课程教研档案,同时向研究生培养处提交总结报告。

  二、经费额度及使用要求

  (一)学校为授课教师提供一次来华往返交通费,额度不超过1.8万元。

  (二)授课教师的讲课酬金标准为500元/课时,由学校与立项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学校承担300元/课时。

  (三)项目相关票据由研究生培养处审核然后履行报销手续进行支取。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填写后的《金沙“研究生海外优质课程引进计划”申请书》(一式六份,见附件)交至研究生培养处(中心校区行政楼422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iuyixin@jlu.edu.cn。学校将在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

  四、其余事项

  (一)往期立项但未执行的项目本次须重新进行申报。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须填写申报单位党组织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一心 联系电话:85166340

  附件:金沙“研究生海外优质课程引进计划”申请书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1. 附件:金沙“研究生海外优质课程引进计划”申请书.doc
转发范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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