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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19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

  《金沙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附件1)经2016年第三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学生工作部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本单位选聘,无博士研究生的单位可从其他单位选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4.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

  5.熟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6.具备履行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1.公布选聘计划:学生工作部通过校内通知发布选聘计划,公布各用人单位兼职辅导员配备指导数(附件2);

  2. 公开报名:报名人员按照选聘计划,填写《金沙2016年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附件3),各用人单位接受报名;

  3.用人单位考核: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用人单位具体拟定,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结果: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学生工作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决定聘用人选: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生工作部公布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聘用决定。

  四、相关待遇

  相关工作待遇参照《金沙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自学校发布选聘通知后,各用人单位接受报名,并收取《金沙2016年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办理;

  2.6月6日-10日,各用人单位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3.6月13日,各用人单位将《2016年各用人单位拟选聘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办公室(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B座203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jy@jlu.edu.cn,同时报送拟聘人员的《金沙2016年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纸质版(1份)。

  六、工作要求

  1.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是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优秀博士研究生与本(专)科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同的资源优势,挖掘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思想引领作用。

  2.各用人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涉及本次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杜绝任何徇私舞弊行为。

  联系人:李洋 杨薇

  联系电话:85168009

                               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9日


附件
  1. 附件1:金沙选聘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doc
  2. 附件2:金沙各用人单位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配备指导数.xlsx
  3. 附件3:金沙2016年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docx
  4. 附件4:2016年各用人单位拟选聘本(专)科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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