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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谈话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23 点击数: 来源: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谈话工作办法》(校研院字〔20206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新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谈话工作。


一、谈话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岗位职责。


二、谈话对象


拟于20229月首次招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


三、工作要求


传达并解读国家、学校及本单位关于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解除导师疑虑;了解指导教师政治立场和思想动态,考核导师政治素质;了解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方面的工作计划与想法,帮助导师解决实际困难。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922日前完成岗前谈话工作,并组织导师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岗位职责承诺书(附件),承诺书一式3份分别由学位办公室、培养单位和导师本人留存。


四、材料报送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于923下午4:30前将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岗位职责承诺书和汇总表送至学位办公室(鼎新楼A435)。




联系人:都硕

电话:85166261

学位办公室

2022823




附件1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岗位职责承诺书

附件2:新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谈话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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