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在本学期评选2011年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在确定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推荐2011年度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参评范围是2008—2009学年度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各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2),其中下列论文不参加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被推荐者准备推荐材料,并在9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各培养单位须对推荐材料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
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金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左右)、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的注1)。以上材料须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人文社科类一式十五份,理工农医类一式二十份。
同时,须报送《金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博士论文中文摘要的电子版Word文档。
三、2004年9月1日后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具有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力的,也可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向其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学位办公室。此类论文不参加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学 号
| 姓 名
| 专 业
|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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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45
| 冯希莹
| 社会学
| 宋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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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26
| 刘宇兰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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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027
| 刘增明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孙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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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三位同学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相关材料于9月5日前报送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A909)
附件1[1].校优秀博士论文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