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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新生“金沙联名卡申请表”和“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收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8-31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新生:

在新生录取时,学校已将中国银行“金沙联名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扣划款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及“金沙联名卡”(以下简称学子卡)等相关材料一并邮寄给新生。学子卡用于学校向学生发放各种奖助学金、生活补助,以及学生向学校交缴学费及住宿费等。

8月28日至29日,大多数研究生已按要求将“委托书”及“申请表”交中国银行在各校区报到处设置的收表签约处,并进行了面签。但是,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因各种原因未与银行办理签约及送达手续;有部分研究生因信息有误等原因未成功办理学子卡;有部分博士研究生继续使用硕士期间学子卡已办理注销手续。为此,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新生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一、已报到未办理开卡(激活)及注册手续的研究生新生

为了便于研究生新生将“申请表”及“委托书”交给银行,经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沟通,定于8月31日至9月1日两天到金沙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现场办公,为学生提供现场咨询及开卡、注册、收表等相关事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醒学生及时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二、已领取学子卡未报到(签约)的研究生新生

请已领取学子卡未报到(签约)的研究生新生报到后,将“申请表”的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指定位置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牢固;在“委托书”上“授权人”签字处由本人签名确认,并交到所在学院。

请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检查合格后,按班级、学号排序、密封,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于9月20日前送达以下地点:前卫南区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送交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其他校区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送达所在校区财务核算中心(校区财务办公室),由中国银行统一收集。

三、未成功办理学子卡及学子卡已注销的研究生新生

请未成功办理学子卡及学子卡已注销的研究生新生,尽快到所在学院领取并办理填写“申请书”及“委托书”等相关手续。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9月13日前,将本单位补办“学子卡”的相关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培养单位名称及材料数量,密封后送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9月15日,收费管理科统一转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银行办卡成功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学生本人。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联系人:蔺德刚,电话:85168860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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