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鼓励和支持我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创新活动,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将对我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2014年11月12日前进入金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且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站时间不满2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二、资助额度及经费用途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每人每项3—6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发展前景,由吉林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估确定。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图书资料、聘用助手,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以及开展科研工作所需其它有关经费。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及《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清单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3)。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
1.《申请表》纸介原件一式三份,A4纸张单面打印,签字盖章后左侧装订。《申请表》复印件:原件签字盖章后复印。自然科学类博士后一式14份,A3纸正反面复印;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一式6份A3纸正反面复印。《申请表》复印件左侧装订。
2.《汇总表》一式一份(打印后签字盖章)。
3.《一览表》一式一份(打印后签字盖章)。
4. 申报人员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
1.申请者本人将《申请表》与《一览表》的电子版与纸介版、博士证书复印件和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复印件报送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简称“流动站所在单位”),流动站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汇总表》由流动站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2.各流动站所在单位须将上述纸介材料统一报送至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bshgzbgs@jlu.edu.cn .
3.申报项目有涉密内容的博士后人员请联系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单独申报。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流动站所在单位于2014年12月2日15:00前报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809室
联 系 人:蒋 磊 王昊丰
电 话:0431-85151333
金沙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申请表.doc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科研成果清单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