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初审,以下同学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现名单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调剂考生请于2015年4月7日上午8:30到金沙前卫南区东荣办公楼A909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准备的材料 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
1、入学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如正处在换发二代身份证期间或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户籍科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考生在金沙网上下载《金沙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考生在金沙网上下载《现实表现调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加盖公章;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9、缴纳复试报名费100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金沙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三、复试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其中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按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订的教[2010]2号文件执行),各院(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拟调剂考生名单.doc
金沙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doc
金沙2015级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