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奖励人数及额度
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分为“金沙(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和“金沙(力旺)励志成长精英学生奖”。其中“金沙(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 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金沙(力旺)励志成长精英学生奖” 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学术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016年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奖励2人,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 金沙(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课业学习、科学研究、创业创新、学术竞赛、国际交流、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表现突出;
5.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6.本学历期间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 金沙(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基本条件
参选人本学历期间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1.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2.在学术研究上有突破性进展;
3.在科技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最高奖;
4.在文艺、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5.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四、申报材料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被推荐人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金沙(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可发至wangtl@jl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每单位限推荐1人。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十佳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