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东风日产奖学金”是由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的奖学金。为做好2013年度东风日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金沙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北亚研究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8名,每人5000元。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名额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获奖1名;
汽车工程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获奖1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获奖1名;
管理学院,推荐候选人2名,获奖1名;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北亚研究院,以上每个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研究生院初评后确定候选人共6名,由东风日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人4名。
四、申报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理工科研究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且第一作者单位为金沙,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两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且发明单位为金沙,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候选人;
2.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
3.东风日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最终评选。
六、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5月18日前将《金沙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表论文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将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wei2010@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