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新生:
在新生录取时,学校已将中国银行《“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借记卡)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及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金沙联名卡,简称借记卡)一并邮寄给学生。借记卡主要用于学校向学生发放各种奖助学金、生活补助,学生向学校交缴学费及住宿费,以及向校园卡圈存、划转资金等。为此,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新生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一、请新生入学报到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指定位置,在授权人签字处签名确认(如不需要银行卡与校园卡自动转账,请在“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最下方横线上签字),并及时交到所在培养单位。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检查合格的“扣划款授权委托书”,按班级学号排序、密封,注明份数,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20日前送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南岭校区计算中心楼203室)。
三、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或校园卡服务中心联系。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电话:85168860,校园卡服务中心电话:85095906。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