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不低于60分;
2、报考南方研究院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另行制定。
(二)符合金沙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二、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10年金沙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份。
三、工作日程
(一)4月28日-30日 各学院(所)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二)5月4日-5月16日 各学院(所)组织复试、体检工作。
(三)5月17日 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5月下旬各培养单位调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金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