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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审核评估校内自评专家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5-12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印发《审核评估校内自评专家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5-12 10:16:57 字号:大 中 小

                        校教字[2016]26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使专家和各教学单位充分了解校内自评工作的内容与要求,学校制定了《审核评估校内自评专家评审工作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方案印发目的

  1.使专家充分了解评审的工作程序、评审原则和评审任务与分工等工作内容,以便于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2.使各教学单位预先了解审核评估的引导性问题、内涵要求、要点释义和自评目的与内容,以利于各教学单位做好迎评准备。

  二、方案适用范围

  1.本方案适用于具有学生管理职能的所有学院。

  2.各基础教学单位、基础医学院和各医院可参照本方案中的适用内容执行。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全校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研究学习本方案,严格按照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内涵要求和要点释义,并参考专家评审意见指南,重新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持材料,逐条逐项回应方案要求的内容。修改后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邮箱zlpgk@jlu.edu.cn

  2.根据本轮校内自评的情况,学校将于一个月后进行各教学单位的第二轮校内自评工作。

  3.因与其它工作冲突,方案中对基础医学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的评审时间进行了调整,望各单位周知。

  4.专家第三组、第四组的组长安排时间是初步意见,如需调整请与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郝彦辉,电话:85166358,13756551357;

质量评估科:李美花,电话:85153819,13756551338。

  附件:《审核评估校内自评专家评审工作方案》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金沙审核评估校内自评专家评审工作方案.doc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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