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关于印发《金沙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的通
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6-8-2 10:46:27
字号:大中小
校教字〔2016〕78号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对《金沙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校教字〔2002〕6号)进行了修订,经校教学委员会审定,现公布新的《金沙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有关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金沙学院教学工作量(本、专科)核算办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