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选拔创新人才推免生特别推荐(以下简称创新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金沙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发〔2019〕372号)要求,现对选拔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严格遵照创新推荐的选拔标准,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有特殊培养价值的优秀人才为推免生。
(二)公开、公正、公平,各推荐环节和推荐结果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布,透明操作。
二、申报条件
(一)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含加分后通过的课程)。申报创新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二)申报学生需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可以申报常规创新推荐、破格创新推荐、特殊创新推荐,经过专家组考核和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创新推荐的基本申报资格如下:
(一)常规创新推荐
申报常规创新推荐的学生,推免成绩排名须列入专业前1/3(含),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试验班学生的学分绩点应不低于所属专业年级的前1/3(含))。其它条件须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遴选条件,否则不具备常规创新推荐资格。
(二)破格创新推荐
申报破格创新推荐的学生,仅可突破常规推免生成绩排名或外语两种要求之一,具体限定如下:
1.推免成绩排名未列入专业前1/3,但须列前1/2(含)。
2.外语未达到要求,但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全国大学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90分以上。
⑵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
同时要求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试验班学生的学分绩点应不低于所属专业年级的前1/2(含)),其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中的相关遴选条件,否则不具备破格创新推荐资格。
(三)特殊创新推荐
学生如果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成果,可以不受学分绩点、外语成绩和综合排名的限制,但其它条件须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成果要求
(一)常规创新推荐,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于核心学术刊物上,作者应是前二名;发表于一般学术刊物上,应为第一作者。
2.取得发明专利的排名前三(含第三名)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鉴定,且项目结题鉴定为优秀,完成人应为前两名。
4.参加《金沙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校发[2019]216号)中相应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吉林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前六名完成人。
(二)破格创新推荐,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两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且为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被SCI、EI检索收录。
2.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鉴定,且项目结题鉴定为优秀,完成人应为负责人。
3.参加《金沙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校发[2019]216号)中相应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前三名完成人。
(三)特殊创新推荐,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有关专业的学生有三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三篇均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的文章中有两篇应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刊物上发表。
理学、工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农学有关专业的学生有三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两篇为第一作者,两篇第一作者中至少一篇被SCI检索收录。
理学、工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农学有关专业的学生以前二名作者身份发表一篇被SCI检索收录且影响因子达到2.0及其以上的论文。
2.参加《金沙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校发[2019]216号)中相应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前三名完成人。
(四)有关说明
关于学科竞赛的认定由教务处负责,其它未在上述包含的成果须经相关专家认定,如其水平达到上述要求,则可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五)其它要求
1. 奖励、成果、项目的获得及论文刊发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资格审定时间)以前。在增刊、特刊、汇编、网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计算。
2.在重要报纸的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的论文可以作为成果。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下午16: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金沙创新推荐审批表》,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推荐,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创新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专家须对申报学生的成果水平及其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
(二)各学院按照《2020年应届毕业生推免生工作进程表》时间安排组织学生上交表格、材料(成果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9月11日下午16:00前,将符合推荐资格学生的材料按相应学部报教务科或校区教务办。教务处和校区教务办须对申报学生的论文(专利)成果进行复核。
(三)各学部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创新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填写《金沙创新推荐专家评审表》。学部将常规创新推荐、破格创新推荐、特殊创新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
(四)9月16日,召开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各学部的汇报,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学校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下达相应名额。
(五)9月17日,各学部组织创新推荐工作专家组答辩会,为增加答辩的透明度,各学部要提前公布答辩会的时间地点,学生自愿旁听。答辩评审专家不仅要对答辩学生成果的水平和创新性进行考察,还要对其所承担完成的实验研究内容、过程、结果进行提问,考察其是否真正亲自参与完成的情况,专家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六)学生参加创新推免答辩,简介其成绩条件、主要介绍创新成果、重点汇报自己一项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论文)进行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创新能力、学术专长、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经过讨论,以记名方式投票,按学部分配名额数当场确定推荐人选。
常规创新推荐的学生须获得1/2以上票数;破格、特殊创新推荐的学生须获得2/3及以上票数。
(七)推荐人选确定后,各学部负责将创新推荐名额获得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同时上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按照《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日程表》要求,组织并报送“创新推免生填写推免生数据库”。
五、组织领导与工作安排
创新人才推免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地球科学、白求恩医学、农学等八个学部组成创新推荐工作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9人组成。
教务处与各校区教务办协助相关学部落实创新推荐的具体工作,各学部所属学院与下列联系人沟通工作,按规定地点报送材料。
(一)人文、社会科学、理学、信息科学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丁洪浩、曾媛,电话:85166874
(二)工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东区教务办 联系人:周伟,电话:85095794
(三)白求恩医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李治国,电话:85619271
(四)地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北区教务办 联系人:苗广文,电话:88502241
(五)农学部的各学院材料报西区教务办 联系人:张宇,电话:87836131
附件:1.金沙创新人才推免生审批表
2.金沙创新人才推免专家评审表
3.学院申报2020年创新人才推免研究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