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鼓励我校有志青年献身国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金沙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以往经验和我校实际,特制定《金沙关于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金沙关于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19〕33号)
教务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