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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部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的相关要求

日期:2015-06-30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加强学部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的相关要求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5-6-30 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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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作用,更好地保证教学委员会履行职能,依据《金沙教学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就学部及学院教学委员会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部教学委员会办事机构挂靠校区教务办(人才培养办)或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设兼职秘书1人,协助主任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位教务处联系人。各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及教务处联系人名单如下:

人文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傅瑜慧;教务处联系人李新宇

社会科学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战颖;教务处联系人何岩

理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周航;教务处联系人郝彦辉

工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王利军;教务处联系人王瑞

信息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何艳;教务处联系人刘兵

地球科学学部:秘书周伟;教务处联系人高淑贞

白求恩医学部:秘书吴运涛;教务处联系人金祥雷

农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教务处联系人丁洪浩

二、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由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学部教学工作需要确定。学部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提出本学部教学工作相关议题,同时接受学部教学委员会委员、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校职能部门提交的议题。

三、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须于会前报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召开。各学部教学委员会秘书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相关报送工作。学部教学委员会召开会议前,须填写并报送《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报备表》电子版(见附件1);会议结束后,须填写并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

四、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确定。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提出本学院教学工作相关议题,同时接受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学院行政和学校职能部门提交的议题。

五、认真做好各级教学委员会会议材料存档工作。学部和学院教学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须由秘书做好会议记录,经主任委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各级教学委员会委员应按照《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教学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向所在教学委员会主任请假;如长期不能参加教学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可提出申请辞去委员职务。

七、《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报备表》《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电子版发送至jinxl@jlu.edu.cn;纸质版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306室。联系人:金祥雷85166259;13074311231。

附件:1.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报备表

2.学部教学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

教务处

教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附件

  1. 附件1:教学委员会会议报备表.doc

  2. 附件2:教学委员会会议结论记录表.doc

转发范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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